2017年5月,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通过公募资质审核,荣获由北京市民政局颁发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,成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。
继2016年9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实施后,所有慈善组织都要进行认定,如果要公开募捐,还要进行公募资格审核。在之前看起来很常见的公开募捐活动,如果没有资格而进行,就是违法行为。
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,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。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,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。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、运作规范的条件的,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;不符合条件的,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,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。
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
天使妈妈成为公募基金会,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天使妈妈的项目中,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0-18岁大病贫困患儿。
公开募捐资格的获得同时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。感谢捐款人、志愿者和社会各界公益人士对天使妈妈的关注、支持和监督,也要感谢各部门领导对天使妈妈的指导和帮助,是大家的支持与帮助让我们不断前行。天使妈妈肩负着公众的信任,未来,会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,更好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,用更加努力的行动筹集更多的善款,并用好每一份善款帮助更多的大病贫困患儿重获新生。
*备注:有公开募款需求的大病救助组织可联系天使妈妈负责人牟女士。电话:4000621885。